校(院)各部门,韶山干部学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湖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须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络平台申报: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2时(平台关闭时间为17时,为避免临时上报、系统堵塞,请预留审核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5月4日17时。
二、申报方式
1.平台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2.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首页左上角需另行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编号(请勿调整活页首页版式)。
三、形式审核
申请人在提交平台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前,应将《申报书》和《活页》报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核,科研部将需要进行修改的内容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为避免临时修改相关材料以至于耽误申报工作,请申请人尽量在4月28日前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科研部,并联系形式审核相关事宜。
四、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年5月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选题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六、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注意事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科研部邮箱:hnswdxkyb@126.com;联系人:席誉,82781885,13407318665。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科研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