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部门:
现将2022年申报科研、智库成果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全校(院)人员。
2.申报要求:请填写好《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2022年智库(决策咨询)成果及其获批示转化的奖励申报表》(表格在校院网站科研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且将本人2022年度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学术会议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内参平台(须具备正规内参准字号)发表的决策咨询成果、获批示签章件、有关部门成果转化证明等材料原件(供核查)及复印件1份等材料,一起送科研部核定,并在邮箱报电子版。
另,四类以上科研成果须提供成果刊载的报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交科研部存档;五类以上智库成果须提供内参成果、批示、转化证明等复印件交科研部存档。
3.时间安排:11月14日至11月18日。
附:各部门核算时间参考表:
科研部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