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部门:
现将2021年申报科研、智库成果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全校(院)人员。
2、申报要求:请填写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统计表》《2021年智库(决策咨询)成果及其获批示转化的奖励申报表》(见附件),且将本人2021年度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学术会议类别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内参平台(须具备正规内参准字号)发表的决策咨询成果、获批示签章件、有关部门成果转化证明等材料原件(供核查)及复印件1份等材料,一并送科研部核定,并发送表格电子版至邮箱hnswdxkyb328@163.com。
另,四类以上科研成果须提供成果刊载的报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交科研部存档;五类以上智库成果须提供内参成果、批示、转化证明等复印件交科研部存档。
3、时间安排:11月15日至11月19日。
附:各部门核算时间参考表:
时 间 部 门 名 称
11月15日(星期一)哲学部 经济学部 党史部 党建部
11月16日(星期二)科社部 公管部 马院 法学部
11月17日(星期三)文史部 科技与生态文明部 团 校
11月18日(星期四)妇 校 研究中心 期刊社 图书和文化馆
11月19日(星期五)各行政管理部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