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本级主要职责包括: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负责湖南省共青团干部学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党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韶山干部学院是根据中央编办批准(复字[2018]138号),由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是中组部列入备案目录的全国64个党性教育基地之一,是省委组织部明确的14家第一批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之一。作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二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韶山干部学院的主要职责包括:
1、面向省内外党员干部开展培训;
2、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党史党风党纪等党性教育;
3、开展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湘籍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文化教育,研究和弘扬湖湘红色文化;
4、开展对外培训合作与交流;
5、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本级内设部室3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研究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基本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员部、业务指导部、科研部、公务员培训部、保卫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妇女理论教研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合作交流部、期刊社、图书和文化馆、信息技术部、后勤服务中心、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
韶山干部学院内设6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教务部、培训联络部、教学科研部、行财保障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部门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韶山干部学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617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07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872.9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5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在年初预算增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617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7.78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19524.26 万元,科学技术 9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69.49,卫生健康支出131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00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51.02万元,主要是:因政策调整,在年初预算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30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78万元,占 2.23 %;教育15651.33万元,占70.17%;科学技术97.23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9.49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1317.67万元,占5.91%;住房保障支出1154.00万,占5.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75万元占0.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009.99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3296.27 万元(含结转1230.2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074.27万元,主要用于主体班培训、人才引进与教学科研创新、骨干教师出国培训、固定资产购置和课题研究以及团校、妇校、韶山干部学院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他事业发展资金222.00万元,主要韶山干部学院主要为突出党性教育主业,承接党务组织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本级、韶山干部学院等 2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746.7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98.97 万元,下降 9.82 %,主要是:根据财政要求,加强预算源头管理,进一步优化结构,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本级、韶山干部学院等 2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9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要求,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4.6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9.68万元),本部门本级拟召开 3个 会议,人数约363人,内容为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理论研讨会、全省党校系统教学工作会议;韶山干部学院拟召开 1个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红色教育研讨会。培训费预算 46.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20.00万元),拟开展职工培训(含韶山干部学院),人数 149 人,内容为 党性教育、行政后勤人员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31.8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9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2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6179.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856.35 万元,项目支出 5322.84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