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红麓网 > 信息公开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时间:2023-06-30 00:00:00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我校(院)认真开展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参与党

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负责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韶山干部学院。

10.承担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

11.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院)内设部室3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

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研究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基本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员部、业务指导部、科研部、公务员培训部、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保卫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妇女理论教研部、信息技术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合作交流部、期刊社、图书和文化馆、后勤服务中心。

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是韶山干部学院。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2年末,校本级编制610名,其中:党政管理人员编制24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0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5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19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47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08%;二级预算单位韶山干部学院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24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6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36.67%;总体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7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保障我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打印)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费用。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24494.23万元,其中校本级23514.15万元、韶山干部学院980.0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4327.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57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7%,人员经费上升65.67%,主要是根据财政厅及人社厅要求,财政厅下拨2021年度基础及奖励性绩效、2022年度基础性绩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5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3%,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较去年增加873.9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研究生停招,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大幅下降,财政增加校本级预算控制数755万元以及韶干院独立运行增加部分运行经费。基本支出执行率99.32%,剔除下达晚的离休医疗费及抚恤金,未执行完的29.03万元,其中:校本级24.06万元、韶山干部学院4.97万元(主要为疫情影响及厉行节约的三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校(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2022年校(院)无省级专项资金。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韶山干部学院建设经费、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创新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等;运行维护经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加装电梯项目经费等。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5047.96万元,其中校本级3285.47万元、韶山干部学院1762.49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626.22万元,较去年支出总额减少16689.40万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完成了韶山干部学院部分基建经费;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支出、蓉园校区维修改造项目、党性教育馆项目、燃气节能低氮锅炉改造项目等项目支出,2022年度以上项目资金在2021年度大部分支付完毕。项目工作量完成率99%,预算执行率为71.84%。结转项目金额及原因主要为:

1.韶山干部学院项目资金501.50万元。其中基建类475.24万元,其他类26.26万元。

2.加装电梯项目经费258.46万元。该项目因方案调整及轮训班等因素影响尚未动工,余款争取于2023年支付。

3.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经费198.00万元。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工程进度。余款2023年可支付完。

4.科研课题经费193.07万元。科研课题成果产出具有周期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精神,仍在项目实施期的科研项目以及项目结束后继续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的资金可保留。

5.人才引进与教学科研创新经费90.68万元。人才引进及科研成果产出均具有周期性,此部分经费2023年度可完成支付。

6.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66.82万元。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66.82万元质保金尚未支付。

7.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培训经费42.75万元。培训班2022年度已完成,剩余部分为内部餐费及住宿费因疫情原因尚未结算。此部分经费2023年度可完成支付。

8.优秀妇联干部提升班经费22.06万元。培训班2022年度已完成,剩余部分为内部餐费及住宿费因疫情原因尚未结算。此部分经费2023年度可完成支付。

9.青年英才项目经费20万元。类似于科研类项目,具有周期性,2023年度可支付完。

10.韶山干部学院改扩建项目经费10.08万元。此项目下达在校本级,根据工程进度不能完成支付。2023年度可支付完。

剔除上述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其他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校(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校(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校(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我评价结论

(一)前期准备充分。校(院)委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客观、全面、准确的绩效自评,并向财务部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实施过程务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绩效自评,保证自评结果真实和准确。财务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提供项目资金数据并进行指导,确保各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共收集14份绩效自评报告和表格。

(三)总体自评优秀。在各相关部门、韶山干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财务部对自评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按照通知要求和标准对校(院)2022年度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分数为98分,自我评定等级为:优秀。

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结合校(院)中长期工作规划,在绩效目标编制前期扎实开展调研,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权重,确保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重要关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可操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在绩效目标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组织项目执行。

1.主体班培训目标。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校本级全年计划举办主体班次50个以上,计划培训人数2800人次以上,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和省委组织部的调训计划。

2.教学工作目标。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全年力争开发新专题90个以上,形成案例式教学专题5个以上,讲授互动式教学专题35个以上,“二十大”专题30个以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5个以上,编写出版2部教材。

3.科研成果目标。全年力争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以上,省社科基金项目10项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论文400篇以上,其中核心以上期刊力争突破200篇,出版专著10部以上。

4.凸显智库功能。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积极开展资政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力争40篇(含韶山干部学院)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业务指导目标。计划牵头组织完成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材料和线上评估交流工作;做好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督促全省党校系统“十四五”规划项目落实落地;指导督促市级党委党校做好县级党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抓好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做好《湖南党校工作通讯》的编制等工作。

6.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引进7名以上博士专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提高师资队伍质量。

7.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目标。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实力,树立争创国内省内先进学科目标。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学术标准,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8.省团校和妇校培训目标。计划举办3个培训班次,培训学员120人以上。

9.韶山干部学院建设及主体班办学目标。计划举办主体班次15个,计划培训人数500人以上。

10.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继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探索“村企合作”,打造“共富联盟”,力争2022年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较2021年翻倍。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持降本增效“过紧日子”。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将绩效管理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和成本意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有效。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加强基础数据测算,优化预算编制流程,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绩效目标更加明晰,有效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加大预算绩效管控力度。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量化计分纳入年终文明部室评比内容,以部门为主体对校内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预算绩效意识,搭建了预算绩效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框架。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汇编,包括上级有关文件、综合类、教学科研类、党务人事类、行政后勤类5大类总计102项。进一步完善从严治校制度体系。制定校(院)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扛牢抓实主体责任。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

(4)全面加强内控建设。逐步将决策评价体系、制度体系、程序机制体系、岗位责任体系融入内控信息平台,为规范经济活动全过程、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有效开展绩效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5)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校(院)部门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按规定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开,校内预决算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报账员会议公开通报,并以文件方式下发各部门。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校本级、韶山干部学院等2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三公”经费支出103.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7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86.89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18.78万元,公车运行费68.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6.63%。

校(院)始终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从严治校、正风肃纪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持续低位运行;因疫情影响,公务出国活动全部取消,经财政审批同意,因公出国(境)费调剂用于公车购置支出,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公用经费控制、厉行节约情况

2022年,校(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勤俭办校,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持续加大对消费性支出的监管,紧缩办公经费,严控“三公”经费,精简办文办会,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高支出的实效性。

4.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经费、人才引进和科研创新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研究生经费、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湘江大讲堂视频系统、新增电梯经费等。剔除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分解和落实项目责任,严格按合同和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严把项目预算关、审核关和验收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取得实效。

(2)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购置办公设备。

(3)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效果的跟踪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完成率

2022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4.62%,较上年度略有上升,已连续保持三年上升。剔除周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尚未结项验收的课题项目,2022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9.96%。2022年无新建楼堂馆所。

2.预算控制率

剔除财政统一安排2021-2022年度的一次性奖金、上年结转资金、以及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经费等后,追加预算控制率为5%。

(四)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校(院)以预算绩效为目标,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履职成效明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1.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校(院)全年举办主体班次51个,主体班培训人数2844人次,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和省委组织部的调训计划。另完成省级领导及省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等4个专题研讨班。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更新相关教学专题内容,开发教学专题10个以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完成课题研究4项以上。湖南党性教育馆接待参观学习148场7218人次。

2.教学工作亮点纷呈。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全年 开发新专题 110个 ,形成案例式教学专题 8个,讲授互动式教学专题 40个 ,“二十大”新专题 43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8个,“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4个。编写出版2部教材。

3.科研项目成果丰硕。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全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全国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4项,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4项,省社科评审委课题4项,省社科联重点智库课题2项,各类横向课题立项15项;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2项(1项优秀),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22项(4项优秀),省社科成果评审委课题结项13项(1项优秀)。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论文451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200余篇,7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二次文献转载;出版学术专著13部。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第十四届优秀决策咨询和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校(院)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第十四届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优秀基地。

4.智库建设成绩斐然。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积极开展资政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46篇(含韶山干部学院6篇)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公共管理教研部孙翊锋同志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完成的《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 拓宽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的结合路径》报告,获得一位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批转相关部委阅研。《决策咨询要报》《创新发展报告》刊发31期,成果批示率达90%以上。校(院)决策咨询工作经验材料《聚焦“四力出实招”,决策咨询见实效》被中央党校《科研工作简讯》重点推介。

5.业务指导成效显著。在2021年编制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后,2022年督促全省党校系统“十四五”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做好了市级党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指导督促市级党委党校做好县级党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115个县级党校中已有47个完成了实地评估;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湖南党校工作通讯》先后刊载14个市州委党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2022年向11个市州的22个县市区党校送教22堂,听课学员及教职工近3000人次。

6.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引进15名博士专职教师,优化了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充实了师资队伍力量。

7.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实力,树立争创国内省内先进学科目标。目前有2个优秀学科、4个良好学科、2个合格学科。全年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101人,毕业83人,学历学位教育更加规范。

8.高质量开展省团校和妇校培训。举办了3个培训班次,培训学员124人。

9.以韶山干部学院为龙头,整合校(院)及全省资源,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殷切嘱托。学院统筹疫情防控和教学培训工作,确保正常办学秩序。全年举办主体班次15个,主体班培训人数657人,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轮训工作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大力推进“精品专题、精致案例、精彩现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湖南味、红色味、新时代味”的精品课程。完成《品读红色家书 感悟家国情怀》《仰天长问的历史感悟》《学以励志——少年毛泽东与东山学校》《建党先声》等第二批11堂课程开发。提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循党章》《提升党的基层领导力》等原有课程。研发案例教学课程《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韶山探索》,启动舞台情景剧开发。

10.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继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2022年通过夯基础、兴产业实现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农户利润共享,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0年的0.5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31万元。

(五)社会效应、可持续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提高学员和学生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帮助培训对象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提高了主体班学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了一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硕士研究生,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良好服务,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人才保障。

2.信息化建设、维修项目以及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提高了办学的可持续性

2022年继续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并加大对蓉园校区学员楼维修、党建带团建“青年之家”建设力度。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校(院)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服务对象满意度

主体班、研究生班满意度继续稳定在96.00%以上。社会公众投诉次数为零。

2022年,校(院)突出核心业务,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学员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主导,充分发挥学员自我管理作用,主体班全年到课率、自学率、住校率、就餐率均在98%以上,结业考试优良率为100%。“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学风蔚然成风。

深入开展“驻村入户体察民情”体验式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走进农户、访贫问苦、召开屋场会、农家夜话等形式,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赢得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肯定,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校(院)在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持续向好,时任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省委党校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校(院)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课题类经费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部分课题项目资金因下达时间较晚、周期较长、疫情及党校系统特殊的工作实际等原因导致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由于缺乏专门的绩效管理人员以及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深,有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确、不够细化,导致设定的绩效指标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产出和效益,未能全面、精确反映校(院)的整体绩效水平。

(三)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在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以及履职问责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是校(院)有的制度还需持续改进,权责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以来,校(院)委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各相关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一步将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教职工绩效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完善内控信息化全覆盖。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在巩固基础信息、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资产、资源、资金”效益,2021年已建成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管理、合同管理、评价与监督管理等信息系统,做到了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为绩效管理夯实基础。2022年度在全面信息化的基础上完全实现信创改造。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按照省财政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际的,涵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压实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使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四)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监控。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项目运行进度和经费执行率,督促各部门加强预算绩效执行力度。强化绩效自评的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按照无效问责、低效减资并通报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预算安排和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中。对低效、无效的资金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校(院)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公开情况

在自评工作结束30个工作日内,将各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在校(院)财务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校(院)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按财政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校(院)师生员工、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doc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运行维护经费).doc

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考核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