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要求,我校(院)认真开展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校(院)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负责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韶山干部学院。
10.承担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
11.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院)内设部室3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
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研究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基本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员部、业务指导部、科研部、公务员培训部、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保卫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妇女理论教研部、信息技术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合作交流部、期刊社、图书和文化馆、后勤服务中心。
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是韶山干部学院。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1年末,校本级编制610名,其中:党政管理人员编制24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0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5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39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45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36%;二级预算单位韶山干部学院编制6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24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6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60%;总体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保障我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打印)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费用。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16254.69万元,其中校本级15804.27万元、韶山干部学院450.4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529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41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8%,人员经费下降6.6%,主要是根据财政厅及人社厅要求,年终绩效奖等一次性奖金当年暂缓发放,故工资福利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有所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较去年增加78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研究生停招,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大幅下降,财政增加校本级预算控制数755万元以及韶干院独立运行增加部分运行经费。剔除当年暂缓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基本支出执行率99.92%,未执行完的13.89万元,其中:校本级8.07万元、韶山干部学院5.82万元。主要为厉行节约的三公经费6.65万元、因指标下达较晚及财政退单等原因未支付的7.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校(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2021年校(院)无省级专项资金。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韶山干部学院建设经费、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创新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等;运行维护经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锅炉改造经费等。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21180.32万元,其中校本级17830.06万元、韶山干部学院3350.2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9974.87万元,较去年支出总额增加14354.49万元,主要是增加并执行了韶山干部学院基建经费;加快执行了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支出、教研咨一体化项目、蓉园校区维修改造项目、党性教育馆项目、燃气节能低氮锅炉改造项目等项目支出,项目工作量完成率99%,预算执行率为94.31%,较上年提升了27.2%。执行率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结转项目金额及原因主要为:
1.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结余114.72万元。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114.72万元质保金尚未支付。
2.蓉园校区维修改造经费结余62.41万元。该项目正在省财政财评审中心进行结算评审,2022年需支付51.24万,余款为质保金,将于2023年支付。
3.党性教育馆基本建设项目后续经费结余3.51万元。本项目已完工,质保金未到支付时间尚未支付。
4.人才引进与教学科研创新经费结余92.74万元。人才引进及科研成果产出均具有周期性,此部分经费2022年度可完成支付。
5.科研课题经费结余248.55万元。科研课题成果产出具有周期性,按照相关规定未结项的课题不能办理相关支出。
6.优秀妇联干部提升班结余19.37万元。培训班2021年度已完成,剩余部分为内部餐费及住宿费尚未结算。
7.党建带团建专项结余29.64万元。根据时任团省委书记汤立斌要求,此项目用于“青年之家”建设,2021年度完成设计和招标环节。此部分经费2022年度可完成支付。
8.韶山干部学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57.57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实施分期拨款项目,2020年12月正式开工,前期发生了征地补偿、设计和监理等费用,2021年度因设计单位账户变更年终无法完成支付,2022年度已支付。
9.韶山干部学院运转经费结余39.25万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结余200万元,韶山干部学院配套设施设备采购经费结余337.69万元,共计556.94万元。因疫情原因新校区投入使用时间较晚,以及部分指标下达较晚等原因,部分指标尚未完全支付。
剔除上述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其他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校(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校(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校(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我评价结论
(一)前期准备充分。校(院)委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绩效自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客观、全面、准确的绩效自评,并向财务部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实施过程务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绩效自评,保证了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提供项目资金数据并进行指导,确保各部门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共收集20份绩效自评报告和表格,韶山干部学院2021年度财务单独运行,首次合并纳入整体绩效自评。
(三)总体自评优秀。在各相关部门、韶山干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财务部对所有的自评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按照通知要求和标准对校(院)2021年度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分数为98分,自我评定等级为:优秀。
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结合校(院)中长期工作规划,在绩效目标编制前期扎实开展调研,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评价标准、确定指标权重,确保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重要关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可操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在绩效目标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组织项目执行。
1.主体班培训目标。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校本级全年计划举办主体班次50个以上,计划培训人数2800人次以上,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和省委组织部的调训计划。
2.教学工作目标。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全年力争开发新专题80个以上,形成案例式教学专题20个以上,讲授互动式教学专题35个以上,“三高四新”专题6个以上。编写出版3部以上教材。
3.科研成果目标。全年力争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社科基金项目8项以上。在抓好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方面,校(院)计划立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20项、“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8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项课题8项。力争在省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突破200篇。
4.凸显智库功能。继续全面实施“智库成果提升工程”,力争30项以上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文件采用。
5.业务指导目标。计划2021年编制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完善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发展的意见》。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和“大课同听”活动。计划编印《湖南党校工作通讯》12期。
6.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引进4名以上博士专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提高师资队伍质量。
7.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目标。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实力,树立争创国内省内先进学科目标。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学术标准,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8.省团校和妇校培训目标。计划举办3个培训班次,培训学员120人以上。
9.韶山干部学院建设及对外办学目标。力争2021年校区基本建成投入使用。计划举办主体班次5个以上,计划培训人数2000人次以上。
10.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继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争2021年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较2020年翻倍。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持降本增效“过紧日子”。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将绩效管理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和成本意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有效。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加强基础数据测算,优化预算编制流程,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绩效目标更加明晰,有效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加大预算绩效管控力度。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量化计分纳入年终文明部室评比内容,以部门为主体对校内20个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预算绩效意识,搭建了预算绩效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框架。
(3)实行季度用款计划。要求各部门每个季度申报用款额,并严格按照季度用款额进行预算控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2020年修改20项制度的基础上,2021年度继续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开放办学工作管理办法》《智库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小型维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科研工作条例》《教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从严治校制度体系。制定校(院)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扛牢抓实主体责任。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
(5)全面加强内控建设。逐步将决策评价体系、制度体系、程序机制体系、岗位责任体系融入内控信息平台,为规范经济活动全过程、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有效开展绩效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6)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校(院)部门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按规定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开,校内预决算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报账员会议公开通报,并以文件方式下发各部门。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三公”经费预算:校本级、韶山干部学院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0.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3.00万元,主要是增加韶山干部学院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4.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三公”经费支出103.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65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94.4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27.45万元,公车运行费66.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6.63%。
校(院)始终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从严治校、正风肃纪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持续低位运行;因疫情影响,公务出国活动全部取消,经财政审批同意,因公出国(境)费调剂用于公车购置支出,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公用经费控制、厉行节约情况
2021年,校(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勤俭办校,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持续加大对消费性支出的监管,紧缩办公经费,严控“三公”经费,精简办文办会,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高支出的实效性。
4.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经费、人才引进和科研创新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研究生经费、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锅炉改造经费等。剔除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分解和落实项目责任,严格按合同和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严把项目预算关、审核关和验收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取得实效。
(2)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购置办公设备。
(3)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效果的跟踪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完成率
2021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4.22%,较上年度提升5.05%。剔除周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因政策原因当年未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尚未结项验收的课题项目,2021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9.96%。2021年无新建楼堂馆所。
2.预算控制率
剔除财政统一安排2020年度的一次性奖金、上年结转资金、增加的预算控制数,以及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经费等后,追加预算控制率为5.29%。
(四)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校(院)以预算绩效为目标,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履职成效明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1.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校(院)全年举办主体班次56个,主体班培训人数近3000人次,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任务和省委组织部的调训计划。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举办4个专题研讨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湖南党史学习专题研讨班,组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职工参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共党史”专题培训班;湖南党性教育馆接待参观学习288场9214人次。
2.教学工作亮点纷呈。以精品课程打造为抓手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创新教学方式,开发新专题92个,已形成案例式教学专题32个,讲授互动式教学专题44个,“三高四新”专题8个。举办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比赛暨精品课评选和第十四次教学比赛,评出一批精品课程。2本教材、4门课程参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教材好课程、6门课程入选省“三百工程”精品课程、3个案例入省“三百工程”攻坚克难案例。强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在主体班开设党史教学专题14个,开发《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等系列课程;邀请省领导、厅局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学者和劳动模范等来校为主体班学员讲课139场。13位专家教授入选省委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编写出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湖南红色教育简明教程》等4部教材。校(院)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
3.科研项目成果丰硕。全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0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3项,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17项。抓好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校(院)立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20项、“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式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8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项课题8项。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论文468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新华文摘》转载1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4篇,出版著作18部。
4.智库功能日益凸显。全面实施“智库成果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新型智库品牌,推出了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立项省社科规划办智库专项重大课题2项,省社科联智库课题3项。38篇咨询成果获得在职省部级副职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1篇内参报告获国家级领导批示,1位教授参与国务院参事室课题获国务院领导批示,12篇获省部级正职以上领导批示。8篇研究报告被有关文件吸收采纳。1篇研究报告在国家高端智库《研究报告》刊登。主办的内参《决策咨询要报》《创新发展报告》出刊26期,刊发成果省领导批示率达70%。9篇咨询成果被“迎接党代会、谱写新篇章”建言献策活动采用。
5.业务指导成效显著。编制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成为全国率先编制系统“十四五”规划的两所省级党校之一。完善市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发展的意见》。持续开展送教下基层和“大课同听”活动。编印《湖南党校工作通讯》12期。经验文章《强化系统业务指导 推动办学质量提升》在《中央党校工作通讯》第38期刊载。
6.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引进了6名博士专职教师,优化了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充实了师资队伍力量,提高了师资队伍质量。
7.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实力,树立争创国内省内先进学科目标。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学术标准,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目前有2个优秀学科、4个良好学科、2个合格学科。全年硕士研究生录取86人,毕业59人,在职研究生毕业358人,学历学位教育更加规范。
8.高质量开展省团校和妇校培训。举办了3个培训班次,培训学员130余人。
9.以韶山干部学院为龙头,整合校(院)及全省资源,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殷切嘱托。一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韶山干部学院办班69个,培训学员5127人次。承办中宣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培训班、中组部和教育部全国大学生新党员培训示范班等一批高规格班次,培训班次增长64%。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就合作办学签署了合作协议,举办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西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并与中央党校就其主体班来院开展党性教育达成初步意向。二是合作构建教学体系。利用湖南丰富红色资源和省委党校优秀师资,共同打造21堂“高站位、有品位、湖南味”的精品课程,第一批10堂核心课程已完成开发,第二批11堂课程研发正在抓紧推进,2堂课程入选全省“三百工程”精品课程。积极构建以韶山干部学院为龙头、全省党性教育基地为骨干的“1+X”党性教育基地体系,授牌胡耀邦同志纪念馆等6个革命遗址遗迹为学院现场教学基地。三是如期完成校区建设。把红色元素与韶山民居特色融合起来,通过设立湖南红色地图、镌刻毛主席诗词等形式,打造红色文化校区。校区已于2021年11月投入使用。建成学员宿舍405间,教室11间,讨论室19间,大礼堂1个,可满足600人同期培训。
10.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继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2021年通过夯基础、兴产业实现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农户利润共享,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20年的0.5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15万元。
(五)社会效应、可持续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提高学员和学生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校(院)办学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帮助培训对象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有效提高了主体班学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了一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硕士研究生,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良好服务,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人才保障。
2.信息化建设、维修项目以及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提高了办学的可持续性
2021年校(院)继续对信息化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以及加大对蓉园校区学员楼维修、湖南党性教育馆后续建设、党建带团建“青年之家”建设。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校(院)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改善校(院)办学住宿条件,优化教学环境,增强办学可持续能力。
3.服务对象满意度
主体班、研究生班满意度继续稳定在96.00%以上。社会公众投诉次数为零。
2021年,校(院)突出核心业务,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学员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主导,充分发挥学员自我管理作用,主体班全年到课率、自学率、住校率、就餐率均在98%以上,结业考试优良率为100%。“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学风蔚然成风。
深入开展“驻村入户体察民情”体验式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走进农户、访贫问苦、召开屋场会、农家夜话等形式,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赢得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肯定,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校(院)在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的面貌都持续向好,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在省委党校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校(院)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课题类经费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部分课题项目资金因下达时间较晚、周期较长、疫情及党校系统特殊的工作实际等原因导致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由于缺乏专门的绩效管理人员以及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深,有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确、不够细化,导致设定的绩效指标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产出和效益,未能全面、精确反映校(院)的整体绩效水平。
(三)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在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以及履职问责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是校(院)有的制度还需持续改进,权责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以来,校(院)委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各相关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一步将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教职工绩效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完善内控信息化全覆盖。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在巩固基础信息、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资产、资源、资金”效益,2021年已建成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管理、合同管理、评价与监督管理等信息系统,做到了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为绩效管理夯实基础。2022年度将在全面信息化的基础上完全实现信创改造。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按照省财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际的,涵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压实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使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四)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监控。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项目运行进度和经费执行率,督促各部门加强预算绩效执行力度。强化绩效自评的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按照无效问责、低效减资并通报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预算安排和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中。对低效、无效的资金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校(院)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公开情况
在自评工作结束30个工作日内,将各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在校(院)财务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校(院)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按财政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校(院)师生员工、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doc
附件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doc.doc
附件4-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运行维护经费).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