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干事创业不仅要看“显绩”,更要看“潜绩”;不仅要“快马加鞭”,更要“蹄疾步稳”。把正确政绩观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已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明确提出,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以高质量组织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这一要求精准锚定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命题,为干部工作开展划定了清晰方向。
制度规定与干部选育管用的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持续健全,为规范权力运行、净化政治生态筑牢了坚实根基,但实践中制度刚性约束与政绩观偏差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给干部选育管用带来多重挑战。
从现实维度看,部分干部政绩观错位问题依然凸显。有的把政绩简单等同于数据指标,搞数据造假、过度留痕做表面文章;有的将干事异化为造势,热衷面子工程、追求短期效应;有的甚至将履职担当异化为揽权寻租,破坏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制度执行的“温差”与政绩导向的“偏差”,导致选任标准与实践表现脱节、干部培育内容与发展需求错位等问题。从制度实施来看,部分地区仍存在“唯GDP论英雄”“唯票数取人”倾向,政绩考核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重对上轻对下,破解政绩观偏差成为制度落地见效的关键。
新发展观对干部选育管用的要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作为“十五五”时期发展重要原则,明确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提出全新要求,核心是以新发展理念校准政绩导向,构建适配高质量发展的干部工作体系。
在选拔任用层面,突出“政治标准+发展能力”双重标尺,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标尺,选拔基层治理、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领域实绩突出的干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干部考察从单一指标转向综合评价,既看经济成效,更看民生、生态、风险防控等长远实绩,既看工作能力,更看“政治三力”——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在培育历练层面,强化“实践锤炼+理念提升”双重路径,将新发展理念教育融入干部培养全过程,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引导干部厘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同时把干部放到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改革攻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历练,在实践中锤炼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真本领。
在管理监督层面,构建“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双重机制。监督上,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重大决策终身追责等制度,严肃查处政绩观偏差引发的违纪违法问题;激励上,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让埋头苦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干部得到认可重用,形成激励担当、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干部选育管用要严守政绩观标准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提升干部选育管用质量的必然选择,既是破解当前干部工作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举措。
选拔干部的本质是选择发展方向和政绩导向,必须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实绩关、群众关,选优配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培育干部的核心是树立正确价值坐标,将新发展理念教育、党性教育、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引导干部涵养人民至上情怀,锤炼干事创业硬本领;管理监督的关键是以正确政绩观为依据,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考核评价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将民生、生态等指标纳入考核,把政绩表现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直接挂钩,形成鲜明的政绩导向和管理格局。
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是破解干部工作难题的“金钥匙”,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作者:宋安平(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