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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时间:2019-03-08 10:55:55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概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4、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5、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与研究。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8、负责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系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全额拨款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校(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现有人员编制592名,内设机构34个:办公室、机关党委、研究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基本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员部(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业务指导部、科研部、公务员培训部(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部)、后勤服务中心、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保卫部(综合治理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湖南行政管理学会)、法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湖南省共产主义青年团学校),妇女理论教研部(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信息技术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部)、对外合作交流部(干部教育学院)、期刊社(《湖南党校》编辑部)、图书和文化馆。

三、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只有本级部门预算。

四、部门收支总体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本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校(院)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保证教学科研咨询的专项经费,本预算不含上年结转。2019年我校(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因此表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及表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为空数据。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25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4.6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32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304.01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是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创新支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68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参照中央党校,压缩了在职研究生的招生规模。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6254.6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20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5.99万元,主要是非税成本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34.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为12734.39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学科建设、图书资料、市县党校业务指导、二刊一报、学术活动、学员经费等教学科研、学员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数为1200.24万元,项目支出是指校院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校院项目支出主要是业务工作经费,其中:教学科研咨询奖励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工作中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支出;团校妇校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团校、妇校工作及业务支出;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创新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优秀人才引进以及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品牌课程、专题教材开发、科研咨询攻关项目、学科建设、第三方评估、全省党校系统重点课题协作项目等支出;出国(境)费用4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支出;在职研究生培养经费115万元,主要用于研究生培养支出;固定资产购置109.2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教学所需办公设备支出;专项办学经费316万元,主要用于主体班培训成本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校(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8.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20.32万元,下降10%。按照省财政厉行节约,降低一般运行经费的要求,我校(院)调低了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

2、“三公” 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9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加项目为:专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专项经费。根据行政学院的办学方针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评估要求,为满足教师教研工作需要,2019年我校院在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总额持平的基础上,通过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新增了专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校(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校(院)共有公务车辆13台,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

2019年校(院)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购置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校(院)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25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649.89  万元,项目支出1604.7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校院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校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校院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校院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9年3月8日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张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