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院)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保障服务,履行后勤管理、协调、监督职责,领导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校(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制定和申报年度立项计划,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手续报批,建筑和绿化规划设计;牵头做好建设项目预算的初审;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负责与代建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监管、验收、结算工作;负责基建档案管理并按期移交,负责基建相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维修工作(不含信息网络、校园监控设施);负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拨款的房产维修项目的技术协调等工作,负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校(院)管理的房产、地产相关工作,负责校(院)自主管理的其他各类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完成校(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室副职职责分工:
1.副主任 黄胤 分管工程科工作。
2.副主任 周华 分管综合科、资产科工作。
部室其余人员职责分工:
(一)综合科
1.刘禧保 牵头负责综合科工作,具体负责日常综合事务管理,包括组织协调、文件管理、材料报送、会议组织工作;
2.张红艳 负责文件材料、刊物的接收,送(传)阅和整理归档工作;
3.艾上建 负责工程材料的统计上报、整理移交,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4.周跃明 负责财务报账,档案文书收集整理,工程合同审批,工会活动组织工作;
5.荀 灿 负责党支部活动及政治业务学习的联络、组织、记录、上传,考核考勤统计报送工作。
(二)工程科
1.王闯 牵头负责工程科工作,具体负责校(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制定和申报年度立项计划,工程项目的造价、进度及质量控制等,与项目参建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维修项目的部门采购及预结算初审;
2.王新文 负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拨款的房产维修项目的技术协调工作,负责湘江新区等兄弟单位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
3.黄正军 负责建设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监管验收,维修项目的报批、勘察、实施、验收及监管工作;
4.谭菊虹 负责建设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监管验收,维修项目的勘察、实施、验收及监管工作;
5.汤锦春 负责建设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监管验收,维修项目的勘察、实施、验收及监管工作。
(三)资产科
1.刘少娜 牵头负责资产科工作,具体负责资产月报、年报数据的上报,校(院)办公设备预算编制,年度清查,资产处置、调拨、配置工作;
2.付志鹏 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推进,物资购置审核工作;
3.王琳琳 负责校(院)资产的配置,出库、入库管理工作;
4.傅忠裕 负责校(院)房产管理,门面租赁管理工作;
5.刘 鑫 负责校(院)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校(院)仓库管理,资产出库、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