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院)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制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招录(聘)、调配、职务职级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奖惩、培训、退休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保险、奖金等工作;牵头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教务部、综合培训部加强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培训,牵头做好明星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会同科研与决策咨询部做好各类人才推荐、评选及申报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手续办理、证照管理,会同领导力培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做好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负责教职工兼职管理;负责特定身份人员的报备工作;负责考勤及教职工请(休)假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人才统计、收入统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负责援藏援疆、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派出及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负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牵头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负责临聘人员的管理;完成校(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职数:1正2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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