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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简介

负责校(院)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

党建工作:协助校(院)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制订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校(院)委的决议决定;负责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负责校(院)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党总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学员党的工作相关事务;负责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负责文明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和内部宣传阵地的统筹管理;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区域化党建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普法学习和考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青妇、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党校社区共管共建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联络协调工作;完成校(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纪委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负责财务内审工作;承担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络;完成省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团工作:负责工会会员文化、教育、体育和集体福利工作;做好工会参加校(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相关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负责机关团的工作、研究生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负责指导妇委会工作;负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文体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和学员的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体检工作;负责协调对接地方及社区医疗机构;完成上级工会、团委和妇工委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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