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甘霖,湖南长沙人,1990年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伦理学硕士、伦理学博士。曾在村、镇、省直机关工作,撰写资政报告多篇,获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批示2次,其他中央领导批示2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11次,其他省领导批示4次。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中国伦理思想史,现主要讲授《中国伦理思想史》等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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