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5年9月13日,《湖南法治报》刊发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艾医卫,2025年春季学期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衡阳市耒阳市哲桥镇党委书记李曙光的文章《以法治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红麓现予以转载,以飨读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基本方式,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机制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法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标志
基层治理的核心任务在于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而法治正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最可靠路径。法治不仅为基层治理提供规则基础,更赋予其价值内涵。一方面,法治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准则。基层工作直接面向群众,事务繁杂、千头万绪,必须依靠法律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程序,防止权力使用的随意性和片面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确保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避免乱作为、不作为。另一方面,法治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保障。很多基层矛盾源于利益纠纷和权利保障不到位。法律通过确立权利和义务,提供救济渠道,使群众在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敏感领域,依法依规办事既能防范权力滥用,也能保障群众权益。同时,法治还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关键纽带。在当前价值多元、利益多样的背景下,法律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能够超越分歧、整合诉求,为基层社会构建起基础稳固的治理共识。
法治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法治在提升治理效能、优化治理结构、激发治理活力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一,法治能够显著提高治理效能。过去一些地方治理依赖行政命令或经验做法,容易导致效率低下、可持续性不足。法治通过推动治理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资源配置,并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从而实现长效治理。例如,依法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实现软约束向硬制度的转变,提升了治理效率,也降低了制度成本。第二,法治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基层治理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过程,法治通过合理界定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各方权责,构建起协同共治的现代治理架构。法律既规范政府行为,确保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又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提供平台和渠道。第三,法治有效激发基层活力。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基层治理的力量源泉。法治通过保障权利、维护公平,增强群众对制度的信任,引导群众由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法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推动法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要在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和文化培育三方面持续用力。要健全基层法治制度体系。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支持地方依法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细则,及时将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例如,将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网格化管理等实践成果固化下来,形成制度性安排,实现良性循环。要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素养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通过培训提升执法能力,通过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群众普法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建好“法治讲堂”,推动法律进入日常生活。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建设既靠制度,也靠文化。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示范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社会风尚。推动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文化设施,发挥道德模范、新乡贤的带动作用,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
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不仅是推动这一进程的强大动力,也是巩固治理成果的根本保障。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贯穿于基层治理各方面和全过程,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以法治机制保障治理成效,加快构建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