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红麓融媒体推出《学〈条例〉·谈落实》专栏,展现全省党校系统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指导,推动事业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本期刊发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彭澎的文章以《学习贯彻好〈条例〉 推进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飨读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运行体系、管理模式作出了系统性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性质、工作原则和基本任务,夯实了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根基,强化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是新时代推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结合党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法学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工作,谈谈我的认识和体会。
强化目标认知,明确党校法学教学工作的规范内容
紧扣教育培训目标,更加突出党内法规、法治建设和干部法治教育的发展重点。《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对学员的教育培训目标包括“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增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并要求学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明确了党校法学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法学教研部将聚焦全面依法治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干部法治教育等开展教学科研咨询和宣传阐释工作。
紧扣教学布局,更加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学重点。《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应当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以掌握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这明确了党校教学的中心任务。法学教研部将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突出法治理论教育和法治意识培养,坚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入脑入心入行,使党员干部通过法治教育培训来提高理论素养,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凝聚强大力量。
紧扣教育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干部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学教研部将紧紧围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的专业能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升学习的实效性。
强化理念认同,增强党校法学科研咨政工作的制度功能
坚持实践研究导向。《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包括“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法学教研部将紧紧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实践性特点,构建重视实践、面向实践、以实践为核心的研究导向,更加注重在实践路径上下功夫,突出实战实效,强化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
提升法学科研和决策咨询质量。《条例》对党校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要“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党校法学研究将聚焦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地方法治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科研和决策咨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法治建设实情,紧密结合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破解地方法治建设难题,推进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发展。《条例》强调,“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这要求法学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不能相互隔离,而应当形成有机整体,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深度;将决策咨询成果系统化、理论化,形成新的研究方向和特色;通过教学实践发现新问题,拓宽科研视野和决策咨询需求。
强化建设举措,探寻党校法学教育的发展路径
强化教学质量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基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教学内容,对现有法治教育课程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提高,加强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的教学。创新教学方式,加大访谈式教学、案例教学课程开发,提升案例教学实际效果。
强化科研团队建设。加强对年轻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聚焦党内法规等学科领域,让更多年轻教师参与到重要课题和重大项目研究之中,帮助年轻教师提高科研能力。继续深化与法治工作部门合作,发挥研究基地平台作用。
强化研究生培养。加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升各个培养环节的质量。严格落实新的国家指导性培养方案各项要求。加强实践教学,争取让更多学生到公检法司等法治工作部门进行实践锻炼。
强化党内法规学、干部法治教育学科建设。聚焦研究方向,推动学术成果积累。以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建设为基础,重点围绕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
加强交流合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面向社会,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交流。”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加强与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办公厅法规室等部门的沟通,在人才培养、课程开发、课题研究等多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好实务部门的政策资源和工作优势。积极与组织、政法等单位合作深化干部法治教育规律研究,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法治教育特点和需求,探索创新干部法治教育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