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2号)要求,我校(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校(院)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负责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湖南韶山干部学院。
10.承担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
11.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院)内设部室3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
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教务部、科研与决策咨询部、进修培训部、公务员培训部(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部)、综合培训部、研究生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纪检监察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妇女理论教研部、文史教研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行政财务部、总务部、保卫部(综合治理办)、业务指导与信息化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期刊社、图书馆、领导力培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是湖南韶山干部学院。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末,校本级编制544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84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53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97%;二级预算单位湖南韶山干部学院编制105名,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0%;部门总体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1.0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保障我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打印)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费用。
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18589.12万元(校本级17524.40万元、湖南韶山干部学院1064.72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8119.44万元(校本级支出17206.32万元,湖南韶山干部学院支出913.1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7.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校(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2024年预算总额7801.39万元(校本级7296.33万元、湖南韶山干部学院505.06万元),实际支出5774.40万元(校本级5338.09万元、湖南韶山干部学院436.31万元),预算执行率74.02%,结余资金2026.99万元(校本级1958.24万元、湖南韶山干部学院68.75万元)。结余原因分类说明如下:
1.校本级教研咨创新专项结余991.70 万元。其中2023年结余191.70万元,2024年结余800万元。因政策调整及成果产出周期延长,资金使用期限从2年调整为3年,2024年度支出进度放缓。
2.校本级科研课题结转487.56万元。根据国办发〔2021〕32号、湘政办发〔2022〕42号文件规定,允许保留在科研项目及后续科研直接支出资金。
3.校本级公车购置25万元。因政策限制取消购置计划,经费由财政收回。
4.校本级教学、科研发展专项经费结转202.31万元。当年结余资金,2025年继续用于人才引进、教务及科研管理等支出。
5.校本级代管湖南韶山干部学院改扩建项目尾款79.75万元。按合同约定,尾款于2025年支付。
6.校本级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结转27万元。合同约定服务周期跨年,2025年完成支付。
7.校本级2024年省属学校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高校学生奖助学金)结转12.54万元。指标下达晚,在2025年度完成支付。
8.校本级专题研修班和“湘江大讲堂”运行经费结转132.38万元。内部食堂划转及水电支出,2025年完成结算。
9.湖南韶山干部学院结余68.75万元,当年结余资金。2025年继续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校(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校(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校(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我评价结论
(一)前期准备充分。认真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2号)要求,及时将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部室负责人,要求各相关部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室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展客观、全面、准确的绩效自评,并向行政财务部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实施过程务实。各有关部室按照“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办法对本部室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有效保证了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行政财务部负责对各相关部室的绩效自评工作提供项目资金数据并进行填报指导,确保各部室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格式规范、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共收集60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表格。
(三)总体自评优秀。在各相关部室、湖南韶山干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行政财务部对所有的自评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按照通知要求对校(院)2024年度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分数为98.05分。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校(院)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推动财政资金配置效能与履职效能“双提升”。在教学、科研与智库建设、制度与作风建设、数字化转型经费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不俗成绩,达到预期目标。全年工作获省委主要领导“可圈可点”高度评价,彰显财政资源配置与部门履职目标的深度协同。
(一)主责主业提质效,开放办学扩能增效
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全年举办基本培训班次75个,培训6208人。完成中央党校视频培训班6个,培训学员4930余人次。承办湘江大讲堂14期,参训人员约14000余人次。湖南韶山干部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06期,培训14342余人,办班数量同比增长37.3%。
开放办学加速扩展:完成重点委托班次101个,培训14790人次。加入IASIA(国际行政院校联合会)会员单位。举办第四期老挝地方政府中高级干部湖南研修班、墨西哥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港澳青年科技人才国情研修班。
国际交流持续深化:接待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干部考察团、古巴共产党干部考察团、印度共产党干部考察团。与老挝联合举办减贫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组织9人次出国学术交流,访问成果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批转至商务部。
(二)科研攻坚结硕果,智库咨政赋能发展
科研成果量质齐升: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级重大项目9项、全国党校系统社科规划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等课题26项,立项增长20%;发表论文420余篇,其中“三报一刊”13篇,CSCI期刊18篇。
决策咨询成效显著:40篇成果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正省级29篇),9项入选“献策湖南”金点子,3项被省委全会报告采纳;学员20余篇报告获省委书记、省长批示,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参考。
(三)制度强基促规范,从严治校树新风尚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教师授课纪律、讲学报备率100%;学员管理严格,“四率”达98%以上,结业优良率100%,学风清朗、纪律严明。
(四)数字转型强支撑,智慧党校赋能升级
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建成“三库两网两平台”,整合全国5000余名师资、7000余门课程;实现市县党校视频教学网络全覆盖,开通“湖南网上党校”,打造“红麓”融媒体矩阵,夯实干部教育数字化基础。
(五)紧盯节约增效,严格控制支出管理见真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勤俭办学。2024年,省委党校(含湖南韶山干部学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78.45万元,较上年下降26.74%;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743.83万元,较上年下降4.69%。
一年以来,校(院)始终坚持党校姓党、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全面优化学科布局和治理体系,努力以高质量干部教育培训推动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省委书记沈晓明对校(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总的来讲,党校过去一年多工作有很大起色,可圈可点,有新的面貌,对党校工作,大家反映是好的。”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效率待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待增强
部分课题类项目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周期较长导致经费结转较多,教学科研创新项目因政策原因两年未形成支出,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指标体系待完善,评价标准精准度不足
少数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确、不够细化,导致设定的绩效指标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产出和效益,未能全面、精确反映校(院)的整体绩效水平。
(三)结果应用机制待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待发挥
在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以及履职问责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是权责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绩效宣传引导,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享等形式,提升教职工绩效管理意识。
营造绩效文化:开展“绩效管理宣传月”活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推动形成“人人重绩效、事事讲效益”的工作氛围。
(二)完善绩效制度体系,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健全制度框架: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求,制定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跟踪监控、评价应用等实施细则,确保制度可操作、可落地。
强化流程管控: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评价反馈—结果应用”闭环机制,确保绩效管理贯穿资金使用全过程。
(三)严控项目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动态监控执行:6、9月通报项目进展,对执行滞后项目挂牌督办,确保经费支出与进度匹配。
强化结果约束:实行“低效减资、无效问责”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年度考核挂钩,倒逼绩效提升。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校(院)进一步掌握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益,也发现了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为强化内部各部室对资金使用效果、效率的重视,校(院)拟将这些结果应用到下一年资金安排中。
校(院)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按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校(院)全体教职工、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
附件3: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docx
附件4: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事业发展资金).docx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