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红麓评论》是红麓融媒体重点打造的理论评论栏目,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设置主题,直面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和干群关心期盼。本期主题为“改革之我见”。今天刊发处级干部进修二班学员、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一级调研员曾智山的评论文《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飨读者。
“国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强调“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这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生动实践,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积极培育诚信精神,诚信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次充好、言行不一、信贷“老赖”等诚信缺失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毒瘤”、影响社会稳定的“硬伤”、阻碍文明建设的“倒档”。
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奏好诚信宣教“共鸣曲”。用好用活电视、报纸、网络、课堂等各种媒体、载体、阵地,大力弘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诚信,行必忠正”等传统美德。组织开展“新时代新雷锋”选树活动,培育和推介一批诚信典型,讲好诚信故事,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守信重诺。利用“3·15”和“6·14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讲诚信、尊诚信、守诚信的良好氛围。
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架起失信惩戒“高压线”。充分发挥法院、宣传、经信、公安、工商、质监、物价、银行、证券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出重拳、下猛药,强化失信惩戒。尤其是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要加大监督和曝光力度,让失信者如过街老鼠、身败名裂、无处遁形。
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筑牢法规制度“防火墙”。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法规制度是关键。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用法律的强制性把基本的诚信规范固定下来,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惩戒力度,强化威慑力,阻断失信行为的产生渠道,压缩失信行为的滋生空间,提高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
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建好信用体系“数据库”。注重数据赋能,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企业“诚信档案”,使工商、税务、房管、海关、贸易、交通、公安、法院、银行、证券、保险等相关方面的信用信息依法合规互联互通,切实发挥数据在推进诚信建设和监管方面的作用,从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化、智能化。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诚信问题的根本解决也非一日之功。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诚信之欢歌必将唱响各个角落,诚信之暖风必将吹进人人内心,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