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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麓评论|优化营商环境要注重统筹兼顾

来源:红麓 时间:2024-11-01 17:13:0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要求和明确部署,吹响了决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号角。特别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后,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全省上下高度共识、优先选择。

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有的地方出现把严管与厚爱对立起来,营商环境内涵狭隘化,只顾办事速度忽视服务质量,只重招引企业疏忽本土企业,只重客观指标轻视主观感受等种种不良倾向。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多样,但归根到底是个别地方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领悟上出现了温差,推进上出现了落差,政绩观上出现了偏差,致使优化营商环境顾此失彼、进退失衡,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既要“筑巢引凤”又要“固巢养凤”

营商环境是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综合体现,既需要精心呵护,又离不开有效监管,切不可把呵护当溺爱,放任自流,“让一个污水口污染整条河流”。特别是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更要从严监管。要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柔性监管,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统一。

既要服务效率又要服务质量

效率提升或许有极限,而服务质量改进永不止步。当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件事一次办”甚至“不见面办成事”等系列举措提升了办事效率。但在做“减法”的同时,要走出把优化营商环境等同于缩短办事时限的误区,努力在服务质量、服务内涵上做“加法”,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沉浸式服务,在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等企业迫切需求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在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中寻求最大公约数,让营商环境质地更纯、成色更足。

既要招引企业又要培育企业

本土企业与招引企业同属地方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内外一致、一视同仁,保障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依法平等享受有关政策,推动更多本土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绝不能厚此薄彼。同时,要更加注重招商引资绩效,突出围绕本地产业规划、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开展产业链式招商、以商招商,探索“基金+股权”基金招商等新模式,在多元化招商模式中寻求最优解,努力实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的共赢局面。

既要客观指标又要主观感受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有客观指标与主观感受之别,有的地方出现政绩观偏差,一味只重客观指标排名,评时“热”,平时“冷”,甚至在服务过程中,陷入重形式轻内容、重速度轻质量、重面子轻里子怪圈,导致客观指标与群众主观感受之间存在“温差”“落差”。要切实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思想,理清优化营商环境的价值逻辑、实践逻辑,统筹处理好客观数据与群众主观感受的关系,把指标优化的过程变为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过程。要完善评价体系,在用好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经营主体的切身感受,优化评价指标,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我们只有向最优看齐,向最高迈进。日拱一卒,笃行不怠,必定能看到营商环境“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生动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