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委党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深度,增加学生了解法律工作实务的机会,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法学教研部段红柳教授、王亮副教授带领2020级、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前往长沙市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开福区交警大队开展现场教学调研活动。
本次教学调研的第一站来到了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讲解员介绍下同学们了解到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整合全区的法律服务资源,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中心服务大厅内设有办事窗口共八个,分别是投诉受理、人民调解、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接待指引、法律咨询、司法鉴定、行政复议。在法律服务中心内,每天都有两位值班律师进行无偿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同时在辖区内的街道、社区均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配备专门法律顾问,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办事大厅内的大屏幕上也有普法宣传教育视频的展播,百姓在咨询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能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既帮又教,实现“授之以鱼”和“授之以渔”的结合。随后,同学们在开福区司法局周严副局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即将完工的开福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并在中心门口合影留念。在周主任的热情介绍中,同学们了解到正在建设中行政复议中心将主要承办来自开福区政府和街道的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开福区走在前列,新建的行政复议中心内设部门齐全、设施完善,体现了开福区司法局在尽力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途径、努力实现以内部纠错的方式来化解争议方面的决心。
教学活动的第二站来到了开福区交警大队。同学们首先参观了开福区交警大队的调度中心,在负责相关工作民警的介绍下,学习到了不少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知识。调度中心的工作充分体现了科技与法律的融合,以及智能化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发挥的重大作用。 随后,在开福区交警大队的会议室举行了庆祝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一周年暨开福区迎接省委党校现场教学调研活动的专题座谈会。开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卫国副书记,开福区司法局周严副局长,开福区市监局沈剑副局长,开福区交警大队黄红社副大队长,公安局开福分局法制科干警贺敏勇警官,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区政府法律顾问艾超律师出席本次讲座并发言,由开福区司法局周严副局长主持会议。
座谈会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由各位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务人员,就其工作领域内了解到的行政执法工作实况进行介绍,其次是现场与会人员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展开交流互动,最后由区委政法委领导和省委党校的老师进行总结发言。 来自公安局开福分局的法制科干警贺敏勇警官主要介绍了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开福区市监局沈剑副局长主要介绍了市监局目前在行政复议方面的工作情况,指出目前开福区市监局在辖区内所设风险点虽多,但复议案件数不多,并且案件办结率高,工作难点主要在对“职业打假人”的处理上。开福区交警大队黄红社副大队长首先介绍了交警大队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难点,着重讲解了交警大队在行政诉讼中的情况,最后分享了交警大队在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上的经验。 接下来开福区司法局的许科长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司法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分享了司法局的一系列工作规划。 最后是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区政府法律顾问艾超律师的分享。艾超律师以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导入,分享了他在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并以生动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点明了法治建设工作中应当重视的内容。交流环节中,老师和同学们分别就行政复议繁简分流、行政执法基准、情与法的抉择以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等和与会专家进行热烈交流。
在会议总结阶段,省委党校段红柳教授首先向开福区司法局和交通大队就本次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表示感谢,肯定了本次调研活动的意义,让同学们深切体会到了一线司法、执法工作的状态,并教导同学们要将理论结合实际,以优秀的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为榜样,在今后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系人民。开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卫国副书记作会议总结。黄副书记首先对调研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了司法局和交警大队对本次活动所作贡献。后对行政复议和执法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行政复议和执法工作应当保障民生,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第二要注重为发挥行政复议效用创造良好环境,一方面要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从源头和过程两方面着手,为行政复议发挥作用扫清障碍;第三是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研究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提高行政复议的办事效率;第四,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工作者和执法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并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希望,指出要重视抽象知识和实践的结合,才能对法律知识有更深的认识,还鼓励学生们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
本次现场教学调研活动给同学们带了一场生动的法律实务教学,既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又对基层法律实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为今后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确定择业方向都大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