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经济等立法”,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完善立法工作新格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深入了解湘西自治州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为了进一步将地方立法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能够进入党校主体班案例教学课堂,2022年7月22日,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彭澎教授、副主任黄婷副教授、资金星教授、段红柳教授、严永教授、王亮副教授和刘馨蔓老师一行七人前往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地方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暑期专题调研。
7月22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在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地方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调研座谈会,与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调研座谈,与会人员介绍了湘西州地方立法的基本情况、基本特点、遇到的难题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思路举措,特别是重点介绍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作用成效以及在立法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地方立法如何能进入省委党校领导干部案例课堂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和湘西州地方立法工作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近年来,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紧贴州情实际,聚焦群众关切,依法行权履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于2021年12月24日由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2年1月11日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第一个对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进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湘西州作为全国精准扶贫的首倡地,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在财政、项目、土地、金融、保险、税费、电商、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把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上升为立法规范,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现了地方立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功能,是地方立法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