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院)维修管理工作,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提升维修服务质量,更好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正常生活秩序,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范围
小型维修是指单项维修项目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简单水电泥木维修。包括电视、电话、网络等信息技术及其设备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配电、动力保障及其设备维修;水电管网、房屋、道路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
第三条 职责分工
校(院)本部信息技术设备维修由信息技术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由保卫部负责,其他维修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蓉园校区所有维修由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指导。
第四条 维修原则
(一)质量保障原则。按规范工艺流程操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
(二)安全保障原则。文明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三)节能节约原则。倡导使用节能环保材料,优化方案,节约实用。
第二章 信息技术设备维修
第五条 维修范围
(一)信息技术设备维修是指网络线路、机房、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应用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摄像和照相设备及后期制作设备、公用信息终端、电视电话线路、电子屏等系统的维修。
(二)公用信息终端是指日常办公使用及学员宿舍安装的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UPS、移动存储介质、外接设备等。
第六条 维修要求
(一)信息技术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做好预防性维护保养。处于保修期内的设备,由责任部门联系设备供货商进行维修,非保修期的设备应按程序签订维保合同,由专业公司维护维修。运营商的线路设备,由运营商负责管理维护,信息技术部负责协调监督。
(二)网络线路及设备、服务器、应用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电子屏等公共设备出现故障,责任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前往现场查找原因排除故障,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联系维保公司维修,同时发布公告信息。
(三)公用信息终端出现故障,使用单位应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由责任部门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测与维修。
(四)信息技术部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机房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机房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机房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技术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上报,并联系维保公司维修。
(五)涉密信息设备的维修,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备品备件管理
(一)信息技术部根据网络系统的实际情况购置备品备件,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多媒体系统的投影机、电脑、功放、话筒等主要设备及耗材应当有必需的备品备件,用于处理突发故障,以确保会议及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三)责任部门根据公用信息设备维修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备件,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维修备品备件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库存管理,确保满足维修需要,不得浪费或私用,确保物资的有效使用。
第三章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
第八条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由保卫部负责。必须聘请具有消防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
第九条 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消防喷淋、烟感、应急灯、消防疏散指示灯、消防水泵、湿式报警阀、稳压系统、消防系统中的逃生疏散图、逃生防毒面具、消防水带、消防栓箱、消防水枪、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管网等设施设备(不含强电部分)。
第十条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按规定程序申报预算,据实开支。
第四章 日常零星维修
第十一条 日常零星维修是指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维修,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二条 日常零星维修流程
(一)使用部门填写《日常零星维修申报单》交后勤服务中心。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维修后填单。
(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维修项目进行登记和实地查勘。
(三)维修人员凭《日常零星维修申报单》到仓库领取材料、进行维修。
(四)使用人员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在《日常零星维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五)每月对日常零星维修进行汇总登记,汇总表由后勤服务中心造价员审计和财务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报账。
青年公寓租户和校(院)外包公司使用房屋的水电日常零星维修,由住户负责所需材料费用。
第五章 项目维修
第十三条 项目维修是指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金额在3000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
第十四条 项目维修流程
(一)使用部门填写《小型项目维修申报单》,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维修部门。
(二)维修部门制定预算方案,填写《小型项目维修预算审批表》交维修部门造价员审计,财务部审核。预算超过10万元的由财务部交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
(三)维修部门将审核结果和《小型项目维修预算审批表》分别呈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和分管校(院)领导审批,上述内控审批手续完成后组织维修。超过10万元低于20万元的维修项目由维修部门组织招标,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组织施工。
(四)施工完成后,施工方报告验收事项,牵头部门填写《小型项目维修验收单》,组织使用方、施工方、财务部、维修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超过10万元的项目由招标牵头部门组织验收。
第六章 维修配件购置和报废
第十五条 日常零星维修所需配件,由维修部门根据维修工作实际需要购置备品备件。
第十六条 备品备件的采购,按《采购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七条 维修部门加强对备品备件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
第十八条 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处置。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小型维修经费根据职能职责由相关部门年初申报预算,财务部报校(院)委会议审定后,安排年度预算。
第二十条 小型维修经费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方案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及费用,原则上不予支出。突发应急情况维修,实行先维修,并由学校保障经费。
第二十一条 小型维修经费的开支审批按内控流程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信息技术部、保卫部和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韶山干部学院参照本办法制订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小型项目维修申报单
2.小型项目维修预算审批表
3.小型项目维修验收单
4.日常零星维修申报单
5.日常零星维修验收单
附件1
小型项目维修申报单
申报
时间
申报人及
手机号码
需维修的
地点、内容
处室负责人
签 字
备 注
后勤服务中心制
附件2
小型项目维修预算审批表
申报部门
申请金额大写
小写
资 金
用 途
说 明
经办人
申报部门分管负责人
申报部门主要负责人
预 审
审定金额
审核人
预(决)算
审核情况
(财务部)
审减金额
审定金额
审核人
财务部
意 见
年 月 日
分管部门领导
审 批
年 月 日
注:此表仅适用于20万以内的项目审批
附件3
小型项目维修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施工日期
施工单位
完工日期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验收内容及结论
验收组织部门
组织人员签名
按时完成规定工程内容 □
工程量与实际相符 □
材料的品牌符合要求 □
材料的规格符合要求 □
工程施工过程:规范□ 较规范□
不规范□
工程质量:优□ 良□ 差□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参加部门
验收人员签名
注:此表与其他结算材料一起留存
附件4
日常零星维修申报单
申报
时间
申报人
(部门)
电 话
维修内容
更换材料
维修工序
具体时间
仓库管理员签字: 维修科签字:
附件5
送:校(院)委成员。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印发
日常零星维修验收单
验收时间
验收意见
验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