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宗旨和目标
办学宗旨:立德树人、为党育才。
办学目标:加强师生党的理论宣传教育,构建学院党建与思政教育核心阵地。
二、组织建制
党校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校校长由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党校副校长由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担任。党校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兼任。
三、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贡献力量。
四、工作原则
(一)党校姓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教学实效。
(三)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加强学风建设。
(四)实事求是、解放思想。
(五)不断创新,保持党校活力。
五、工作任务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二)发展对象培训。
(三)党员教育培训。
(四)干部教育培训。
(五)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其他教职工培训。
(六)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宣传和学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