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要求,我校(院)认真开展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校(院)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6.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8.负责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的干部培训工作。
9.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院)内设部室3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
内设部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研究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财务部、行政事务管理部、基本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员部、业务指导部、科研部、公务员培训部、蓉园校区综合管理部、保卫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科技与生态文明教研部、青年与社会建设教研部、妇女理论教研部、信息技术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合作交流部、期刊社、图书和文化馆、后勤服务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是韶山干部学院。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0年末,我校(院)共有编制610名,其中:党政管理人员编制24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0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5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51人,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46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保障我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打印)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费用。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7153.7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4377.9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及调整预算2775.7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714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4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人员支出总额较去年增加2895.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原省直机关党校的人员支出和韶山干部学院的人员支出;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94.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较去年减少548.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一部分靠非税收入进行弥补。基本支出执行率99.93%,未执行完的11.34万元,为厉行节约节流下来的公务接待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校(院)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2020年校(院)无省级专项资金。业务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韶山干部学院运行经费、人才引进和教学科研创新经费、出国(境)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等;运行维护经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锅炉改造经费等。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8374.7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935.68万元,上年结转2763.92万元,本年追加及调整预算1672.1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620.38万元,较去年支出总额增加2422.5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原省直机关党校的主体班专项办学项目支出、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项目支出、锅炉改造项目支出、韶山干部学院运行经费和韶山干部学院基建经费等。项目工作量完成率99%,但付款支出执行率为67.11%,较上年提升了13.93%。结转项目金额及原因主要为:
1.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1135.16万元。因疫情影响和前期建设方人员配备不足,导致一期建设项目动工较晚,项目整体支出进度偏慢。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及资金支付,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和设计工作,主体工程仍在建设中,但因未全面完成验收,部分资金尚未支付。
2.韶山干部学院基建经费530.28万元,该项目为跨年实施分期拨款项目,当年12月正式开工,前期发生了征地补偿、设计和监理等费用,其他资金要结转到下一年作为主体工程建设经费。
3.蓉园校区维修改造经费283.9万元。该笔经费下达时间为12月28日,下达时财政已关账,无法支出。
4.党性教育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291.47万元。本项目已完工,但财评报告未出,尾款未结。
5.人才引进与教学科研创新经费及部分科研课题经费334.77万元。人才引进及科研课题产出均具有周期性,尚有部分经费未完成支付。
6.唯实楼维修经费35.5万元。主要为项目质保期内还未支付的质保金。
7.抚恤金55.77万元。该项经费由于下达时间较晚,尚有部分经费未完成支付。
剔除上述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其他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校(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校(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校(院)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我评价结论
(一)前期准备充分。校(院)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绩效自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客观、全面、准确的绩效自评,并向财务部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实施过程务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谁负责项目实施,谁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展开绩效自评,保证了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提供项目资金数据并进行指导,确保各部门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共按时收集了22份绩效自评报告和表格。
(三)总体自评结论。在各相关部门自评的基础上,财务部对所有的自评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按照通知要求和标准对校(院)2020年度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分数为97.5分,自我评定等级为:优秀。
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校(院)中长期工作规划,在绩效目标编制前期扎实开展调研,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在此基础上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评价标准、确定指标权重,确保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重要关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可操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在绩效目标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组织项目执行。
1.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全年举办主体班次45个以上,主体班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干部培训、轮训工作任务。
2.深化“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通过创新教学方式,突出主业主课,积极开发教学新专题、打造一批优秀精品课,并实行讲授式教学与案例式、现场式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全年力争开发60个教学新专题,20堂以上样板课和15堂精品课。
3.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理论研究。设立“三高四新”战略专项课题,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高层次、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全年力争立项国家和省级课题40项,结项国家和省级课题30项;力争出版学术专著10部以上;力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00篇以上。
4.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要求,办出水平、办成品牌。力争完成研讨班100个以上,完成培训人次15000人以上。
5.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全面实施“智库成果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新型智库品牌,高质量完成省委交办的重大智库委托课题。争取30项以上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文件采用。
6.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引进3-4名博士,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提高师资队伍质量。
7.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实力,树立争创国内省内先进学科目标。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严格学籍管理,严格学术标准,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8.高质量开展省团校和妇校培训。计划举办3个培训班次,培训学员100人以上。
9.有序开展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力争建党100周年之际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积极推进校区改扩建工程。争取全年完成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EPC)单位招标工作,校区改扩建顺利开工。
10.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继续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在2019年如期实现整村脱贫摘帽基础上,持续做好深化巩固工作,实现贫困人口清零,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稳定超过5000元。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持降本增效“过紧日子”。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将绩效管理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和成本意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有效。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加强基础数据测算,优化预算编制流程,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绩效目标更加明晰,有效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加大预算绩效管控力度。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量化计分纳入年终文明部室评比内容,以部门为主体对校内22个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预算绩效意识,搭建了预算绩效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框架。
(3)实行季度用款计划。要求各部门每个季度申报用款额,并严格按照季度用款额进行预算控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科研管理条例》《智库管理办法》《督查工作办法》等近2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从严治校制度体系。制定校(院)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扛牢抓实主体责任。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
(5)全面加强内控建设。逐步将决策评价体系、制度体系、程序机制体系、岗位责任体系融入内控信息平台,为规范经济活动全过程、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有效开展绩效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6)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校(院)部门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均按规定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开,校内预决算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报账员会议公开通报,并以文件方式下发各部门。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20年,校(院)“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原省直机关党校的“三公”经费,本年实际支出9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34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86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44.53万元,公车运行费41.4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0.03%。“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校(院)始终把严控“三公经费”作为从严治校、正风肃纪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持续低位运行;因疫情影响,公务出国活动全部取消,经财政审批同意,因公出国(境)费调剂用于韶山干部学院公车购置支出,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公用经费控制、厉行节约情况
2020年,校(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勤俭办校,在年初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152万元的基础上年中再次调减一般性支出预算152万元。持续加大对消费性支出的监管,紧缩办公经费,严控“三公”经费,精简办文办会,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高支出的实效性。
4.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专项办学经费、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经费、人才引进和科研创新经费、科研课题经费、研究生经费、信息系统整体升级改造经费、锅炉改造经费等。剔除因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经费均依规按时完成。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1)分解和落实项目责任,严格按合同和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严把项目预算关、审核关和验收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取得实效。
(2)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购置办公设备。
(3)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效果的跟踪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完成率
2020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89.17%;剔除周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和尚未结项验收的课题项目,2020年校(院)整体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9.96%。2020年无新建楼堂馆所。
2.预算控制率
剔除财政统一安排的绩效奖、综治奖、上年结转资金,以及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经费后,追加预算控制率为3.01%。
(四)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校(院)以预算绩效为目标,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履职成效明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1.主体班培训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020年虽受疫情影响,校(院)开班时间推迟,但通过抓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克服疫情影响,全年共举办主体班次47个,培训学员3087人次。通过加强学员管理,全年到课率、自学率、住校率、就餐率达98%以上,结业考试考核优良率为100%。
2.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谋划,持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及时更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课程。围绕“三高四新”战略,按照“1+7”模式更新和开发29个教学专题。全年安排教学新专题82个,其中教学方式创新专题42个,包括案例式教学专题26个,教学考核平均分为97.21分,较去年提高近1分,教学培训实效性不断增强。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教学布局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安排对标专题和深化专题48个,进一步教育引导学员全面学深入学贯通学。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课程开发,征集典型案例65个,确定“16+3”开发模式,已完成6门课程开发工作。搭建党性教育新平台,6月份开馆的湖南党性教育馆把湖南红色资源集中转化成看得见的党性教育教材,已接待省内外各单位和主体班学员120多批次。积极推进“用学术讲政治”精品课建设,18堂课程达到验收标准。组织编写《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湖南改革发展稳定攻坚克难案例》两本教材,教材建设不断加强。
3.短期培训稳步开展,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
受疫情影响和住宿条件限制,全年短期培训人数大幅下降。通过全力保障运转,制定出台常态化防控方案,校(院)培训秩序恢复较早,全年举行短期培训班89个,培训学员8843人次,有效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4.科研产出不断提高,科研影响日益提升
全年立项国家和省级课题52项,各类横向课题18项;结项国家和省级课题35项。在“四报一刊”发表文章17篇,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460篇,出版《精准扶贫在湖南》等教材、著作14部。2项成果分获省社科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办刊质量不断提高,“两刊”特别是《湖湘论坛》影响因子稳步提升,《湖南党校》报纸质版、数字版、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影响越来越大。校(院)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三届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获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优秀决策咨询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2人获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
5.智库建设着力加强,智库成果多获肯定批示
全面实施“智库成果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新型智库品牌。发挥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省级重点智库作用,用好湖南省科技战略研究中心职能,通过《决策咨询要报》和《创新发展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资政报告,成果批示率达70%。全年32份咨询成果获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3篇获正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成果获评省委宣传部第三届湖湘智库优秀成果。
6.人才结构持续优化
以适量引进国内知名专家、领军人才为突破口,重点引进优秀中青年博士、教授等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优化教师队伍学历、年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年共引进4名博士,充实了人才“蓄水池”,激发了教学新活力。积极选推人才,1名专家获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专家入选省委宣传部省级理论宣讲专家库。做好援藏援疆工作,选派2名专技人员分赴西藏山南和新疆吐鲁番开展援助工作,反响良好。
7.学科建设有序开展
以打造优秀学科平台,打造具有党校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学科专业为目标,提升校(院)研究生教育水平。通过专家综合考核,全年共完成8个学科建设,其中2个为优秀、4个为良好,2个为合格。全年硕士研究生录取80人,毕业60人,在职研究生毕业410人,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严格规范。
8.妇女和共青团培训事业高质量开展
妇校和团校共举办培训班次3个,培训学员130人。培训进一步严格了标准、规范了要求,办出了水平、形成了具有党校特色的品牌效应。
9.韶山干部学院校区建设有序推进
成立韶山干部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韶山干部学院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单位的招标代理、代建单位招标代理等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汇报沟通力度,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与总投资概算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初步设计获韶山市住建局批复同意。全年完成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EPC)单位招标,校区改扩建项目于12月25日顺利开工。
10.党委和政府交办脱贫攻坚再创佳绩
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坚持“扶志+扶智”“输血+造血”“授鱼+授渔”统筹兼顾、三管齐下,加强党的建设,培训党员干部,开展走访慰问、完善基础设施、指导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2020年所帮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稳定超过5000元。
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全年先后3次累计28天赴湘西吉首市和常德市桃源县开展实地督查,走访县直部门38个次,乡镇71个次,贫困村137个次,非贫困村82个次,农户4683户,访谈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成员1800人次,电话抽查结对帮扶干部572人,查阅有关台账资料1531份,查看脱贫项目886个,反馈交办各类问题379个,有力督促了联点县(市)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吉首市在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获评“全省贫困县类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先进县(市)”。
(五)社会效应、可持续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1.干部教育培训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提高学员和学生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校(院)办学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帮助培训对象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有效提高了主体班学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了一批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硕士研究生,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良好服务,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人才保障。
2.信息化建设和学员楼维修提高了办学的可持续性
2020年校(院)对信息化系统整体升级改造和蓉园校区学员楼维修改造分别投资2442.53万元(含上年结转815万元)和283.9万元,截至2020年底,信息化系统整体升级改造一期项目已经完成,二期正在实施当中,蓉园校区维修改造计划2021年开始动工,两个项目预计2021年都能完成。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校(院)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改善校(院)办学住宿条件,优化教学环境,增强办学可持续能力。
3.服务对象满意度
主体班、研究生班满意度继续稳定在96.00%以上。社会公众投诉次数为零。
2020年,校(院)突出核心业务,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学员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主导,充分发挥学员自我管理作用,“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学风蔚然成风。
深入开展“驻村入户体察民情”体验式培训,组织学员通过走进农户、访贫问苦、召开屋场会、农家夜话等形式,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赢得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肯定,社会影响力大。
近年来,校(院)在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的面貌都持续向好,省委书记许达哲同志在省委常委会〔2020〕第47次会议上指出:“省委党校坚持党校姓党,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取得不少新进展新成绩,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智慧力量,要予以充分肯定”。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经费预算付款率有待提高。因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周期较长、疫情、部分项目结算财评未完成及党校系统特殊的工作实际等原因导致项目经费预算付款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由于缺乏专门的绩效管理人员以及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深,有些部门在项目绩效指标的设定上不够精确、不够细化,导致设定的绩效指标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真实产出和效益。而校(院)又没有设立专门的绩效管理部门,主要由财务人员兼任绩效工作,难以全面掌握整个校(院)的业务情况,使得校(院)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不够全面、不够完善,未能全面、精确反映校(院)的整体绩效。
(三)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在提高预算执行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以及履职问责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是校(院)相关制度有的还不够完善,权责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中共中共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以来,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各相关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一步将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教职工绩效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二)完善内控信息化全覆盖。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在巩固基础信息、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资产、资源、资金”效益,2021年将建设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基建管理、合同管理、评价与监督管理等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为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按照省财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际的,涵盖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压实部门内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使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四)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监控。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项目运行进度和经费执行率,督促各部门加强预算绩效执行力度。
(五)凸显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按照达哲书记关于“加强财审联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在湖南落地见效”的要求,强化绩效自评的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按照无效问责、低效减资并通报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融入到预算安排和年度考核等日常管理中。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取消并收回;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增强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校(院)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公开情况
在自评工作结束30个工作日内,将各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在校(院)财务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校(院)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按财政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校(院)师生员工、财政部门和社会人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