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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涛 杨钦淳:评价联动牵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来源:红麓 时间:2026-09-04 08:48:52

编者按:《中国人才》杂志2026年第7期刊发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干部教育与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郝涛;教师杨钦淳的理论文章《评价联动牵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红麓现予以转载,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提出“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为“十五五”时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评价联动是牵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重要举措

评价深刻影响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整体效能。强化评价联动,能有效破除三大领域评价体系分割、协同机制不畅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形成教育、科技、人才之间的良性循环。

——打破条块分割壁垒。

评价体系是贯穿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的重要机制,直接影响着各领域的发展方向、资源配置方式和主体行为模式。通过评价联动,建立统一的价值导向和协同工作体系,能够破解三大领域长期存在的各自为战、体系分割的体制障碍,将分散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政策、资源、力量系统整合起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现各方面各领域协同作战。

——促进创新要素畅通。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必须实现人才、技术、资金、平台等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良性循环,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长期以来,跨领域评价标准不衔接、评价结果不互认,阻碍了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流动,延缓了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端的转化进程。评价联动实现评价标准互相嵌入、评价结果跨域互认,能够破除人才跨领域流动、科研成果跨主体转化、产学研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制约创新要素畅通流动的堵点,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提供坚实支撑。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最终目的是营造一个富有活力、鼓励探索的创新环境,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通过评价联动,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有效扭转评价导向偏差,营造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相适配的创新生态。

以标准协同为基础,构建一体评价标准体系

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评价联动,重在构建一体评价标准体系。标准协同是实现评价联动的逻辑起点和首要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从源头上破解评价各自为政的顽疾,确保一体推进方向不偏、目标一致。

——锚定统一评价导向。

无论是教育评价、科技评价还是人才评价,都要始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确保三大领域的评价导向高度契合、同向发力,为一体化发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牢牢锚定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评价导向,统筹兼顾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将立德树人成效、科研攻关实绩、人才培养质量、成果转化效益作为三大领域的共同评价导向,推动评价真正回归创新本质、聚焦实际贡献。

——健全分层分类差异化评价标准。

避免评价“一刀切”,需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领域特点,建立差异化评价标准。对高校与科研机构,要强化育人与创新双导向,将人才培养质量、学科交叉融合贡献、产学研合作成效、基础研究原始突破等纳入重点评价内容,推动科教融汇;对科研项目与创新平台,要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和问题导向,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济社会服务效能等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引导科研创新聚焦国家亟需、产业刚需;对各类人才,要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教育界重点评价育人质量与教学实绩,基础研究型人才重点评价原始创新能力与学术贡献,应用研究型人才重点评价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成效,让各类人才各展其长、各尽其能。

——推动评价标准与结果互认互通。

打破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的评价壁垒,重点在于实现一次评价、多方认可。推动科技领域评价标准向教育领域延伸,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评价、职称评审与学科评估体系;推动教育领域评价标准向科技领域覆盖,将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创新能力提升、青年人才培育成效等纳入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的考核评价内容;推动人才评价标准在三大领域贯通,将产学研合作经历、成果转化成效、协同育人实绩作为人才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破除人才跨域流动的评价壁垒。

以机制协同为保障,完善一体评价运行机制

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主体的协同运行机制,是评价标准落地见效的关键支撑,是打通评价联动“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保障。

——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

破除体制障碍,须建立教育、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评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衔接与工作协同,对评价改革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从制度层面避免多头评价、重复评价。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平台等创新资源的统一配置,将一体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类资源向融合创新领域、国家战略亟需领域集聚,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机制。

打破政府单一评价的局限,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模式,是提升评价科学性、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主动吸纳企业、产业界、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评价全过程,在科研项目立项与验收评价中,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评审;在人才评价中,注重用人单位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市场反馈,全面考量人才的实际贡献与市场价值;在高校办学质量与学科评价中,吸纳行业代表、用人单位参与,重点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突出实践导向。

——构建数字化赋能机制。

以数字化赋能评价改革,是提升评价精准性的重要路径。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统一联动的一体评价信息平台,推动评价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归集、共享和利用,依托平台建立人才、项目、成果、经费等全要素数据库,为一体评价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要利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评价方式,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实现对创新过程、实际贡献、育人成效的全周期、全方位考量,提升评价的精准性、科学性和便捷性。

以结果运用为重点,强化一体评价激励作用

强化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才能真正树立正确导向,实现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走深走实。

——推动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紧密挂钩。

以评价结果为依据统筹调配,实现资源跟着成效走。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成效突出、协同机制健全、资源要素循环畅通的区域、领域和创新联合体,在经费分配、重大项目布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倾斜支持;对在协同育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效的,给予专项配套经费奖励、绩效工资总量上浮等政策支持。整合教育、科技、人才、产业等各类专项资金,设立一体发展资金池。赋予先行示范区、校企创新联合体、国家战略任务团队更大改革和经费使用自主权。

——完善正向激励与容错纠错机制。

推动评价改革落地见效,既要强化正向激励,也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校企双聘,赋予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重要原则,建立健全基础研究前沿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容错的适用情形、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对在创新探索过程中因缺乏经验、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非违规、非主观故意的失败予以宽容和免责,解除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

——建立长周期评价体系与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必须要破解短期化、功利化的评价导向,建立长周期评价体系与动态调整机制。对基础研究、人才培育、原始创新等周期较长的工作,全面推行三到五年的长周期评价,减少过程性、频次化的考核评估。建立评价体系动态更新机制,紧跟国家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变革和科技发展趋势,及时优化评价指标、流程和方式,剔除不适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要求的指标,持续补充反映协同育人、创新贡献、成果转化、产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指标,确保评价体系始终适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