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红麓网 > 工作动态

党校专家说丨李振英:三重闭环管理助力基层干部“放心”履职

来源:红网时刻 时间:2026-06-16 17:32:17

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政策信号清晰明确,关键在于如何让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用得上、落得实。为此,红网时刻联合红麓融媒体中心特别策划推出系列政策解读报道,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学者,围绕《具体措施》出台的制度框架、权责逻辑、责任划分、制度保障等内容开展深入解读,旨在将制度文件转化为可看、可感、可用的实操指南,帮助基层干部厘清权责边界,也为社会各界理解基层减负的制度创新提供一扇窗口。让好政策不仅“写在纸上”,更能“走进心里”“落到地上”。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周芬 长沙报道

本期,来自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湖南行政管理学会)副主任、副教授李振英,将围绕考核导向与责任划分等核心内容,为我们作深入解读。


640.jpg

李振英副教授长期致力于公共管理、领导科学领域研究,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具体措施》围绕履职事项清单的落地见效,从运行机制、考核导向、责任划分三个维度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禁止以收回事项考核基层;同时,依据基本履职事项和配合履职事项厘清主次责任,对于已正确履行配合职责或因收回事项引发追责的,一律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制度如何落地?考核与追责机制的明确,又将给乡镇(街道)干部履职带来哪些变化?

记者:《具体措施》明确的考核机制如何倒逼权责落实?

李振英:履职事项清单考核通过“分类考核、双向考核、考核禁区”的三重设计,促进县乡两级权责对等。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作为乡镇“责任田”,考核依据清单进行,清单外临时任务不列入考核,使乡镇能够聚焦法定职责,实现依单履职、照单考核。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明确县直部门为牵头方,其组织协调、职责落实及保障情况纳入考核,形成对县直部门的考核约束。“不得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考核乡镇”的规定,意味着上级部门收回职责后,即不再具有对该事项的考核权限,从而防止责任转嫁。上述机制使权责边界清晰可见,推动县乡两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记者:追责机制如何给基层干部“松绑”?

李振英:追责机制的核心在于实现从“泛化追责”向“精准追责”的转变。过去,上级部门通过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等方式,将一些本不应由基层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转嫁至乡镇。精准追责后,配合履职事项的主责明确由上级部门承担,乡镇不再作为责任链条的末端;收回事项实现权责同步转移,乡镇不再承担相关责任。这从根本上扭转了“责任层层下压、权力层层上收”的不对等现象,推动乡镇从“责任兜底者”转向“照单履职者”。

记者:《具体措施》的出台将给基层干部履职带来哪些变化?

李振英:《具体措施》将照单履职、依单考核、精准追责串联成完整的管理闭环:照单履职是基础、依单考核是牵引、精准问责是保障。这一闭环设计,从制度层面为基层干部划清了职责边界、考核导向和追责底线。从而使基层干部职责边界更清晰,不再因清单外任务分散精力;考核指向更明确,不再为不考事项耗费心力;追责依据更充分,不再为职责外问题担忧追责。由此,基层干部得以从被动接单、层层加码中解脱,转向照单履职、聚焦主业,实现轻装上阵、干事创业更有底气。

从“吹哨报到”的照单履职,到“依单考核”的导向转变,再到分级担责的精准追责——这一套组合拳让权责边界清晰可循,让基层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具体措施》的出台,不仅给基层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更是一剂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动能的“强心针”,真正实现了“履职有章、考核有据、追责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