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校(院)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1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常务副校(院)长曹健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海峰作专题辅导授课,副校(院)长刘艺、哲学教研部主任何良安、妇女理论教研部主任李礼作研讨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结合校(院)实际,制定专题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按照要求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五个专题的学习,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心走实。
会议强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也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党校是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要带着感情学,以党章为“纲”学深悟透、要带着使命学,以党章为“舵”定向领航、要带着问题学,以党章为“镜”细照笃行、要带着责任学,以党章为“尺”实干担当,把坚决执行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落实到自己的日常所言所行中。
校(院)委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学习。
(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