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2次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王沪宁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及《通知》精神。常务副校(院)长曹健华领学并作总结讲话,校(院)委成员参加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要求。要紧扣全省中心任务和确定的各项目标,主动融入到教学、科研、咨询等各项工作中,跟进做好理论宣传阐释、科研资政等工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党校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王沪宁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共识,高标准高质量办好市厅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培训)班。
会议指出,要把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两项法规及《通知》精神,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坚持严和实的要求,高质量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要求落到实处。
(机关党委供稿)